各学院(部):
根据《江南大学本科生评教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7﹞24号)的精神,为了做好学生评教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促进师生之间的对话和交流,增强学生评教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学校决定首次开展期中评教工作,平台使用本科教学质量监测系统新增的期中评教模块,采用“学校与教师组合设置开放性问题,学生主观性评价”的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录路径
教师、学生通过PC端登录新版e江南—“本科教学质量监测系统”进行过程性评教,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为了保持评教过程的流畅性,推荐使用google,firefox,360极速模式,IE10及以上浏览器。
二、教师设置评教问题
(一)设置评教问题时间
2018年4月16日-4月20日
(二)注意事项
1.教师进入江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测系统后,点击“学生评教--教师开课信息核对”模块,对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名称、排课班级等信息进行核对,同时填写课程反馈信息。
2.教师点击“评教任务”模块,勾选本学期开设课程后可查阅系统设置的四个通用问题,并可根据所授课程教学改进的需要自主设置主观性评价问题。
3.主观性评教模块除期中评教外,教师亦可在学期全程使用本系统开展个性化教学调研,实施过程需教师自行组织所带班级学生参与问卷填写。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提供系统支持与问题咨询服务。
三、学生期中评教
(一)期中评教时间
2018年4月23日-5月4日
(二)注意事项
1.学生进入江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测系统后,点击“课程信息核对”模块,对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及教师信息(包含至善生、二专生课程)进行核对,同时填写反馈信息。
2.学生在“任务通知”栏下点击“期中评教”,对目前开设的课程进行主观性评价,对于至善生、二专生须同时完成“期中评教(至善生评教)”模块或“期中评教(二专生评教)模块”的过程性评教任务。评教时请仔细阅读系统出现的评教提示。目前尚未开设的课程可暂不进行期中评教。
四、其他
请各学院积极宣传期中评教工作,鼓励教师自主设置开放性问题,引导学生客观、公正地对任课教师的课程教学进行评价,形成教师全程改进,学生及时受益的良好教学氛围。评价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院教务办或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联系。
联系人:钱明霞毛志慧联系电话:85197282(内线97282)。
附件:江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测系统操作教程
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