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做好学生评教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增强学生评教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根据《江南大学本科生评教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7﹞24号)的精神,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使用江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测系统开展学生期末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录路径
学生通过PC端登录新版e江南—“本科教学质量监测系统”进行评教,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为了保持评教过程的流畅性,推荐使用google,firefox,360极速模式,IE10及以上浏览器。
二、信息核对
(一)课程核对时间
2018年11月28日-12月9日
(二)注意事项
1.学生进入江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测系统后,点击“课程信息核对”按钮,对所修读的全部课程及教师信息(包含至善生、二专生课程)进行核对,同时填写反馈信息。
2.教师进入江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测系统后,点击“学生评教--教师开课信息核对”模块,对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名称、排课班级等信息进行核对,同时填写课程反馈信息。
3.因特殊情况未承担AB角课程中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经本人(B角)申请、A角确认、班长或课代表确认、学院核查等环节,于期末评教正式开始前(12月10日前),由学院汇总,持证明材料到教务处、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期末评教开始后一律不作处理。
4.期中评教中已核对的课程无需再次核对。
三、学生评教
(一)学生评教时间
2018年12月10日-12月23日
(二)注意事项
1.学生登录后点击“期末评教”模块完成评教,对于至善生、二专生须同时完成“期末评教(至善生评教)”模块或“期末评教(二专生评教)模块”的评教任务。评教前请仔细阅读评价方式和评价规则。
2.评教过程中,学生按理论类、实验类和术科类对课程进行分类评价,确保所有课程评价完成后方可完成评教。
3.所有本科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工作,未完成者将无法查询课程成绩。
四、其他
请各学院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评教指标体系,引导学生客观、公正地对任课教师的课程教学进行评价。评价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院教务办或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联系。
联系人:李燕飞 联系电话:85197281(内线97281)。
附件:1.江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测系统(学生评教模块)操作教程
2.不参加学生评教申请表
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