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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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干部、教师听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2 来源:  

各学院(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南大学干部、教师听课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6〕2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干部、教师听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范围及次数

(一)学校党政领导

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其中主管教学的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二)职能部门领导

1.职能部门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2.教务处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3.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三)学院(部)党政领导

1.学院(部)党政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2.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四)全校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二、听课对象及课表查询

(一)听课对象

1.学校党政领导、职能部门领导的听课范围以全校公共课、基础课为主。

2.学院(部)党政领导以本学院(部)开设的课程为主。

3.学校党政领导、全体中层干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听课工作。

4.教师听课以同行开设的课程为主,鼓励不同学科相互听课学习和交流。

(二)课表可查询《江南大学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表》(见附件1)。

三、听课要求

(一)听课方式以随堂、随机为主,一律不预先通知授课教师和班级,任何教师不得拒绝听课。

(二)听课人员需遵守教学秩序,请勿迟到、中途离开和接打手机。

(三)听课人员应及时认真填写《江南大学干部、教师听课记录表》(见附件2),对听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听课后应及时反馈,可采取以下反馈方式:一是直接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交换意见;三是与任课教师所在学院(部)党政领导交换意见。

四、听课材料报送与存档

(一)各级领导干部每次听课后须将《江南大学干部、教师听课记录表》直接投放至一、二教学楼设置的听课记录收集箱中(听课记录收集箱放置在一、二教学楼的一层大厅中)。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将定期公布听课情况,并将听课意见反馈至学院和教师本人。

(二)教师的《江南大学干部、教师听课记录表》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部)自行建立和管理本学院(部)教师的听课档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建双 李燕飞 联系电话:85197281

附件:1.江南大学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表

          2.江南大学干部、教师听课记录表

          3.江南大学干部、教师听课管理办法

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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