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南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6〕20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第九届教学督导的推荐、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熟悉国家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及学校本科教学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3.熟悉教学规律,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
4.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任职资格,具有较高的教学造诣和教学水平。
5.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二、推荐名额
本届教学督导拟聘任24名。原则上物联网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人文学院各推荐2名,其他学院各推荐1名。
三、聘任期限
本届教学督导聘期为两年,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2019年3月。
四、聘任待遇
学校将根据教学督导实际工作情况按月支付工作酬金。
五、工作职责
1.教学巡视工作:对教学质量、教学秩序和考试秩序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和情况反馈。
2.课堂教学督导:对课堂教学进行随机听课,了解和分析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反馈听课意见和教学建议。
3.教学检查工作:开展教学专项检查,检查教学各环节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撰写评价与分析报告。
4.评价论证工作:开展对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成果等的评价论证工作。
5.专项调查研究:结合教改重点工作,进行教学和管理工作专题调查和研究。
6.指导青年教师:在各类教学活动中,指导青年教师提升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方法,促进教学成长。
六、其他
1.请各学院根据学校指定的名额做好推荐工作,填写《江南大学教学督导信息汇总表》,并于2017年2月27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pgzx@jiangnan.edu.cn。
2.学校将召开聘任大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请各学院做好本学院内部教学督导的聘任工作,填写《江南大学院级教学督导信息汇总表》,并于2017年2月27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pgzx@jiangnan.edu.cn。
联系人:毛志慧 钱明霞 联系电话:85197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