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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第一学期卓越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1 来源:   李燕飞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江南大学关于全面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江大校办〔2012〕21号)和《江南大学综合改革方案》(教改办函〔2015〕72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卓越课程建设质量,实现“关键课程、优秀教师、卓越效果”,学校决定对本学期正在开设的卓越课程进行质量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通过评估引导各课程明确建设目标,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和质量。

(二)发展性原则。注重查找课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并持续跟踪改进。

(三)实证性原则。强调客观评判,评估以调查为依据,由事实来证明。

二、评估对象

本学期开设的卓越课程(课表见附件1)。

三、评估方案

《江南大学卓越课程评估方案》(见附件2)是围绕课程要素设计的评估内容,涵盖教学队伍、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手段、教学状态五个方面。

四、评估要求

(一)评估专家通过听课看课、访谈、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评估,并做好以下工作:

1.请于11月6日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文科楼A401室教学评估中心。

(1)提交至少四份《江南大学督导听课记录表》(见附件3);

(2)提交至少一份《江南大学卓越课程教师访谈记录表》(见附件4);

(3)提交至少一份《江南大学卓越课程学生座谈记录表》(见附件5);

(4)提交一份《江南大学卓越课程中期评估分析报告》(见附件6)。

2.参加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组织的卓越课程中期教师座谈会,与任课教师探讨听课看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3.请于12月15日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文科楼A401室教学评估中心。

(1)提交至少两份《江南大学督导听课记录表》(见附件3);

(2)提交一份《江南大学卓越课程评估意见表》(见附件7)。

(二)相关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和密切配合评估工作,须参加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组织的卓越课程中期教师座谈会。

五、评估结果

卓越课程评估结果将作为卓越课程结项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郑建双 李燕飞          联系方式:85197281

 

附件:

1.江南大学卓越课程课表

2.江南大学卓越课程评估方案

3.江南大学督导听课记录表

4.江南大学卓越课程教师访谈记录表

5.江南大学卓越课程学生座谈记录表

6.江南大学卓越课程中期评估分析报告

7.江南大学卓越课程评估意见表

 

                                        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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