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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9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教师卓越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9 来源:  

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江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2162 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和教务处相关结题工作通知,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校级教改专项-教师卓越工程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江南大学2019年教师卓越工程项目30项(见附件2)。

二、结题办法

1、请各学院(部门)对照结题要求签署学院(部门)意见。

2、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均由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统一组织答辩验收,采取课题主持人5分钟内PPT汇报答辩、专家组鉴定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专家人数不少于 5 人,均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

4、专家组将对照项目研究目标、研究任务以及完成情况和教师卓越工程项目标志性成果,经过综合评议,确定验收结论。验收结论为“通过”、“暂缓通过”、“因故延期”或“不通过”。

三、结题材料

具体结题要求,参考《江南大学2019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3)相关要求执行。各项目组需准备以下材料:

1.《江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师卓越工程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4)。

2.项目结题佐证材料,如精品展坛公开课报告;学院(部门)教学研讨会报道;发表的论文复印件;起草的教学规章制度和调研报告等。

3.《结题报告书》包含3000字以上的项目小结或教学反思。

四、工作要求

1、根据《江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项目无故不得延期。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不通过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得申报下一轮教改项目。

2、各项目组将电子版《结题报告书》和项目佐证材料通过“江南大学本科教学项目申报平台”于1019日前提交(http://jiangnan.bkjx.chaoxing.com),并将上述材料发送到高等教育研究所邮箱gjyj@jiangnan.edu.cn

3、请各项目组于1020日前,将纸质版《结题报告书》一式6份、成果佐证材料一份报送学院(部门),由学院(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

联系人:周萍、王霞 联系电话:8591976085915982

 

 

附件:

1. 江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江南大学2019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一览表

3. 2019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4.《江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师卓越工程项目)结题报告书》

 

                                                           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

2021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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