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相关要求如下:
一、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专项课题(资助经费)由省规划办直接检查,请各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检查表》上报高教所并统一上交省规划办。规划办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检查,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此前已结题的课题不再提交中期检查材料,可直接领取结题证书。
二、重点课题(自筹经费)、专项课题(自筹经费)、立项课题由我校负责检查,请各位课题负责人于2020年10月30日前填写《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并上交高教所,由高教所将《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汇总表》上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三、省规划办将继续执行升格与降级制度。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研究质量高、成果丰富的课题或研究水平低、无进展的课题,将根据情况对其进行升格或降级处理。
附件1:江南大学立项课题
附件2:《中期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