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学奖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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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江南大学优秀教学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4 来源:   范彦彬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钻研教学、潜心育人,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江南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江大校办〔2016〕17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江南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名额分配

优秀教学奖设“至善教学名师奖”和“至善教学奖”。“至善教学名师奖”获奖人数不超过5人,奖励金额15万元/人;“至善教学奖”获奖人数不超过20人,奖励金额5万元/人。

二、评选范围

本科教学一线任课教师(担任现职的学校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不参评)。已获得“至善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优秀教学奖”评选,已获得“至善教学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至善教学奖”评选。

三、评选条件

优秀教学奖的评选应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依据教学成效、团队协作、持续提高三个方面的主要业绩进行遴选与确定,具体条件参见《江南大学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附件1)

四、评选办法

(一)自荐或推荐。教师本人自荐,或由学院(部)、至善教学名师推荐,自荐或推荐材料报送所在学院(部)。

(二)材料审核。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评选,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院长或党委书记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推荐名额见附件2。

(三)学校评审。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会同教务处、人事处对各学院(部)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由学校组织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候选人材料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产生获奖人员建议名单。

(四)发文公布。获奖人员建议名单报校务会批准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表彰颁奖。学校于教师节期间举行颁奖仪式,现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部)于5月8日16:00前,将纸质版《江南大学优秀教学奖推荐人选申报表》(附件3)、《江南大学优秀教学奖推荐人选申报支撑材料》(附件4)、《2017年江南大学优秀教学奖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报至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A401,同时将申报表(word版)、支撑材料(汇总成PDF版)、汇总表(word版)打包压缩后发送至pgzx@jiangnan.edu.cn。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李燕飞 郑建双               联系电话:85197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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